【贷款人要求】
我国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适用于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: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并拥有当地城镇的常住户口(或有效证明),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。
1、具备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,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;
2、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;
3、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,或者能够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,或者具备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;
4、必须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,并同意银行从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;
5、需满足银行额外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【贷款流程】
1、购房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约定首付款、贷款和尾款的金额;
2、购房人及配偶亲自前往银行申请贷款,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;
3、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批;
4、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;
5、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,售房人收到首付款;
6、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(或由其他自然人、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);
7、银行向售房人的账户发放贷款;
8、购房双方办理房屋物业费结清,售房人收到尾款;
9、购房人领取房屋,并按月进行还款(若采用了阶段性担保,则购房人需与银行共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)。